庭長微信調解四案,當事人相隔千里“握手”言和!
2020-03-04 19:40:00 來源:中新社河南分社 責任編輯:劉衛(wèi)然
中新河南網駐馬店3月4日電(通訊員:張繼光)一方當事人遠在廣州惠州,而三原告均在汝南,3月3日,四起案件的當事人在汝南縣法院馬鄉(xiāng)法庭庭長彭樂法官的主持下相隔千里“握手”言和。
“庭長利用微信就解決了糾紛,真的很方便。”一場“跨省”調解的背后,是法院疫情期間立足方便當事人訴訟,堅持疫情防控和審判執(zhí)行工作兩不誤的努力。

四個案件均為買賣合同糾紛,原告分別為李某芳、李某舉、王某慶、邱某利,被告為同一人“李某華”。李某華常年在惠州市務工,原計劃過完春節(jié)回來專門處理此事,現(xiàn)因疫情隔離無法返鄉(xiāng)。彭樂庭長針對上述情況,首先通過電話聯(lián)系原被告、建立四個微信群進行交流。彭樂庭長首先向被告核實了案件的基本情況,被告對原告的訴訟請求無異議,并表示前兩年做生意賠了不少錢,請求延期還款。彭樂庭長經過多次溝通,告知相關法律規(guī)定以及當前的疫情防控形勢,四原告均表示理解并請法庭主持調解。2020年3月3日,彭樂庭長將經過雙方多次協(xié)商后的調解筆錄和協(xié)議書拍照后分別發(fā)到和當事人建立的微信群,原被告均予以確認,案件得到了圓滿解決。
疫情防控期間,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暫時關閉,但場所的關閉不等于服務停止,而是要將相關事項由線下辦理轉為線上辦理。汝南法院各業(yè)務庭室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,積極利用信息技術開展網絡在線工作,拓寬了解決民間糾紛的途徑,加強了訴調與群眾之間的溝通聯(lián)系。在防疫期間,為糾紛雙方當事人找到了一條安全、快捷、有效的維權途徑。
執(zhí)行總監(jiān):王建 編輯:張靜莉